关于学习贯彻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
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
建设运营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县(区)水利局:
2016年3月28日,河南省水利厅转发了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《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[2016]19号),经与局财务科协商,已将文件在濮阳市农村饮水安全专栏公布,请你们自行下载,并认真学习,积极与财政、税务部门沟通,结合各县(区)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,用足用好相关优惠政策,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。在落实过程中,如发现新情况,请及时向我们反馈。
188金宝搏电子竞技 农村饮水安全办公室
2016年4月1日